导语 :
肩负“保民生、稳投资”双重意义的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工作,在国家高层频频传递出的支持鼓励政策信号中,犹如拉满弓的弦、鼓满风的船,推进节凑明显加快,近年来一直慢慢发酵的城市更新和既有建筑改造开始迅猛发力。
肩负“保民生、稳投资”双重意义的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工作,在国家高层频频传递出的支持鼓励政策信号中,犹如拉满弓的弦、鼓满风的船,推进节凑明显加快,近年来一直慢慢发酵的城市更新和既有建筑改造开始迅猛发力。
1.“老”小区“新”情况 标准须有针对性
我国老旧小区量大面广,据统计,约17万个老旧小区亟待“重整河山”,上亿居民翘首以待。当前,老旧小区改造以及改造后的评价此前并没有现成的标准可依,在改造过程中遇到的诸如“长高变胖”出来的房屋及改造后公共配套空间的产权问题、结构问题、消防标准问题、历史遗存与改造的冲突问题、实施主体及资金来源问题……一味套用新建小区标准显然很多地方是行不通的。
全联房地产商会城市更新和既有建筑改造分会长期致力于推动城市更新和既有建筑改造深入发展。分会一方面利用平台资源,凝聚会员力量,针对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展开课题研究,同时联合实力科研单位编制行业标准,为老旧小区改造提供政策支持和技术支撑;另一方面,聚合全产业链优质资源开展深度合作,推动试点项目落地实施。
目前,城市更新分会针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中遇到的瓶颈,联合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组织编制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技术标准》已于7月1日正式实施;《既有住区公共设施改造技术标准》、《老旧小区综合改造评价标准》也都在紧锣密鼓地编制进行中。
2.住建部发声:团标成设计施工验收依据
针对工程建设标准目前存在的刚性约束不足、体系不尽合理、指标水平偏低、国际化程度不高等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工程建设标准体制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于日前发布了“关于征求工程建设标准体制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该征求意见稿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创新推动,坚持市场驱动,坚持国际视野,坚持共建共享。该方案的改革思路是:大力发展团体、企业标准,政府主导制定的推荐性标准逐步由社会承接。对满足法律法规和工程规范性能要求的创新性技术措施,可通过合规性判定推广应用,逐步纳入相应工程规范和标准。
同时该征求意见稿提出要“精简政府标准规模,增加市场化标准供给”。原则上不再新增国家标准,积极培育发展团体和企业标准。对团体和企业标准制定主体资格,不设行政许可。同时规定“经合同约定,团体和企业标准可作为设计、施工、验收依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征求工程建设标准体制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一经发布,立刻引发了社会强烈反响。业内人士认为:充分发挥市场在标准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提高团体和企业标准的地位和作用,是标准编制和使用者乐见其成的。
标准的编制应该是来源于实践,回归于实践的过程。协会、学会和企业经常跟工程项目打交道,跟业主用户零距离接触,最先碰到困难的是他们,最先听到呼声的是他们,最想找到政策依据的是他们,最想寻求解决方案的是他们。如果这些团体和企业与科研实力强大的专业机构联手,相信出台的标准在前瞻性、适用性、实操性、落地性等方面将有不俗的表现。
3.《老旧小区综合改造评价标准》呼之欲出
备受大家关注的《老旧小区综合改造评价标准》(以下简称《评价标准》)遵循因地制宜、稳步提升、尽力而行、量力而为的原则,对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后可以实现的安全耐久、宜居便捷、助老扶幼、资源节约、传承与创新进行综合评价。综合改造必须以安全性作为最基本原则,兼顾老旧小区所在地域的经济、地理及文化特点,在延长老旧小区使用寿命的基础上,实现“以人为本”的核心要求和“资源节约”的基本要求,增加、完善和提升使用功能和舒适性。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征求意见稿中提出了“加强基础研究,提升综合能力”的要求,并提出“开展性能化指标的应用技术研究,推进提升工程规范和标准可操作性及实施效果”。城市更新分会在编制《评价标准》时,就非常重视此方面的要求。
不久前,《评价标准》编制组专程前往广东、福建等地进行考察调研,围绕厦门市、广州市、佛山市老旧小区改造的项目成效、经典模式、特色经验、存在问题等开展专项调研,以期通过更多基层实践和改造效果,来校准、完善和提升《评价标准》。
4.探索政府购买模式 团标纳入地方财政补贴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征求意见稿中提出要有“资金保障”,要求各部门、各地方要加大对工程规范和标准的资金支持力度,积极探索政府采购工程规范和标准起草编制服务管理模式,履行工程规范实施监督职能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全额保障,严格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要积极拓展资金渠道,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支持工程规范和标准工作,在保证客观、公正,不损害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合理采用市场化方式筹集工作经费。
据了解,近年来全国各地政府也纷纷出台了对团体标准的补贴标准,对编制团体标准的社会团体和企业积极性的调动起到了助推作用。
比如:深圳市规定主导深圳市团体标准制定的,按项目给予不超过8万元的资助。中山市规定每承担组织制定一项团体标准,给予10万元以内的资助。福建省规定对制定、修订团体标准(指取得国家标准委登记的团体代号)的主要起草单位(指排名前2位),每完成一项的,分别级予一次性补助15万元、10万元。青岛市规定主导、主持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山东省地方标准、团体标准(联盟标准)制定的,分别给予不高于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10万元一次性资助奖励;主持国际、国家、行业、山东省地方标准修订的,按照不高于主持同类标准制定资助奖励标准的50%执行。
在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力推动下,预期团体标准将成为创新推动、市场驱动的有力推手,成为建筑领域改革创新道路上的助手,或将行业标准带入一个前所未有的新高度!
为全面提高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水平,实现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性能认定从定性向定量的转化,提升社区管理和城市综合治理水平,增强城市建设者和百姓的幸福感、获得感,由全联房地产商会城市更新和既有建筑改造分会联合相关单位共同组织编制《老旧小区综合改造评价标准》已正式启动和开展编制工作。
为了认真做好标准的编制工作,发挥各相关单位的作用,切实保证标准的先进性、适用性、合理性和科学性,现诚挚邀请有关政府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专家参加本标准的编制工作及相关系列活动。
联系电话:010-58933825